郴州中院到永兴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指导交流
2025-09-15 10:34:3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建军 | 作者: | 点击量:11583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 刘晶

9月10日下午,郴州中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吴兰馨带队到永兴法院开展2025年第二次民商事审判业务交流。永兴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刘小武,在家院领导以及民事审判部门法官、法官助理参加交流会议。

会上,市中院对永兴法院今年4月-8月民商事发改案件进行逐案点评,并对民商事审判绩效情况作了全面分析。与会法官结合自身审判工作经历谈感悟,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,提出相应的裁判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,助力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的整体提升。

吴兰馨对永兴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肯定,他指出,永兴法院干警队伍有朝气、干事创业有劲头、司法绩效有突破,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。结合当前工作,他提出三点要求:一要深化审判理念现代化。坚持党的绝对领导,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,落实“从政治上看,从法治上办”要求,持续更新司法理念,确保实现政治效果、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。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化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,定期梳理质效短板,强化发改案件分析研判,避免常见性问题反复发生,同时深化沟通交流与学习互鉴,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。三要推进办案过程人性化。紧扣“公正与效率”工作主题,准确把握案件质量、效率、效果的内在联系,在依法办案中兼顾法理情,将释法说理贯穿立审执各环节,让司法公正既见力度更具温度。

刘小武对市中院一行到院指导表示感谢,认为此次指导交流为永兴法院今后民商事审判工作厘清了思路、提供了指引。下一步,永兴法院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主动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,进一步凝聚裁判共识,严守案件质量生命线。牢固树立调解优先意识,坚持以“案结事了人和”为目标,扎实做好案件事实认定和关键证据审查,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。同时,继续保持昂扬斗志,凝聚工作合力,坚持苦干、实干加巧干,全力推动全院各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优化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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